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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國民黨製「還我河山」記念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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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藏單位: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登錄號:2003.005.0018

尺寸:8.1 x 2.3 x 0.4cm
歷史分期: 1945-1965(二戰後初期)
類別一:器物類,政治社教,徽章獎狀獎牌
關鍵詞:蔣中正、國民黨、偶像
文物描述:  此物件為一長方形徽章,鑄有「還我山河」字樣、中華民國國旗、將領肖像,並以紅色V字做為基底。
  此紀念章提到之「還我河山」一詞,被認為為中國宋朝名將岳飛所題之詞,但中國著名的文字學家張政烺以及朱瑞熙先後表明,此詞為民國文人周承忠、童世亨從岳飛等人的作品中擷取「還我河山」四個字集成此詞,並在日本發起侵占中國東北的「九一八事件」後,於民間發表,藉以激發中國人民,因此此「還我河山」一詞與「抗日」有密切關聯,而這一詞由中華民國政府從中國帶到臺灣後,則在金門及屏東等地的地方景點中出現,產生「反攻大陸」的意義。
參考資料:小野寺史郎,2006。南京國民政府的革命紀念日政策與國族主義,《東亞視角下的近代中國》,臺北市:國立政治大學歷史學系。

周俊宇,2008。塑造黨國之民:中華民國國定節日的歷史考察。臺北:國立政治大學臺灣史研究所碩士論文。

張政烺,1989。岳飞“还我河山”拓本辨伪,余嘉锡先生纪念文集,湖南:湖南教育出版社。

朱瑞熙,2004。岳飞研究一百年(1901—2000),岳飞研究第五辑,上海:中華書局,頁:58。
編目者:委託編目-亞洲數位典藏02
編目日期:2020/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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