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天生等
文物分類:圖書文獻類\文書檔案
主題類別:古文書
年代:1816~1816
尺寸:長:50 x 寬:48cm
釋文:仝立請水主約字人龜崙南崁坑仔三社屯丁天生北生文仔等緣生等三社屯丁五十三名於乾隆五十三年間蒙公中堂福
奏准將三角湧十三添之未墾荒埔五十七甲三分分授生等自耕養贍併設隘防禦兇番等情在案因該地係在內山生等窮苦力既不能開闢而且離社各六七十里之遙勢亦不能舍社就埔是以自授地以來幾三十載悉聽荒蕪迨至本年二月間生等始同屯弁通土妥議將地給贌與番親文開前玄開墾守隘每年按甲納租付生等分收養贍往立墾批付執併將情稟請理番廳主龐移知淡廳主出示給諭各在案但該地土名崎嶇林木陰翳且係兇番肆出之區雖經番文開前玄披搸斬棘築造圍墻建隘設藔種種浩費
取得方式:複製
藏品描述:本物件為西元1816年(嘉慶21年)天生等請水主約字,立契者為龜崙、南崁、坑仔三社屯丁天生、北生、文仔等共53人,張數為1張,知見屯并下有「北路武橯灣屯屯外委之鈐記」,三社土目、通事下有「理番分府給龜崙社土目成元長行戳記」、「理番分府楊給坑仔社通事匏崙長行戳記」、「理番分府薛給南崁社土目決生長行戳記」等印記,各人名下捺有指印,代筆人用花押。本契約為三社屯丁將三角湧十三添之未墾荒埔57甲3分,以每年按甲納租形式租賃給丁文開,並協商陳渭川以每年每甲田水租栗8石的條件,資助開築埤圳等水利工程。
登錄號:20100010458
典藏單位:國史館臺灣文獻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