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資雲家族古文書
家族文書
紙
清朝同治年間/臺灣的清領時期
54.5*47.5公分
登錄號:2008.004.0084
本件是同治13年(1887年)9月的買賣契字,是由盧阿錫將四年前與吳輝林等人合股購買的王爺坑土地一處,賣給陳阿水。盧阿錫因缺錢使用,將此股份抽出半股出售,先詢問親友承買意願,後透過仲介,以6大員賣給陳阿水,並由盧阿錫父子現場親收。本塊土地四址分明,每年繳納地租錢100文正。本合約由陳達滿代筆,並有在場人及見證人永新、徐阿深、吳阿統。
本件在日治時期另有一件契尾,內容同樣記名盧阿錫出售此山埔地給陳阿水,價格6円,參考〈明治34年1月契尾 番號1605號〉。值得討論的是,即使買賣契約已經過了15年,本件清代年間的土地契字文書,在日治期間再行登記一次。由此二文書比較判讀,是因為1896年日治時期展開為期10年土地調查,而當時正處於清政府、日本統治兩行政體制的交接期及收租制度的轉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