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芎林賴家古文書
家族文書
紙
清朝同治年間/臺灣的清領時期
64*49.1公分; 36*23.7公分; 36*24.6公分
登錄號:2008.004.0143
〈同治10年12月墾戶劉子謙兄弟等立永遠定納大租字〉為〈同治9年魏慶雲杜賣盡根水田埔園契字〉相關契約。
墾戶劉子謙兄弟承祖父遺下墾闢猴洞山豬湖等處地方,原先出佃與魏慶雲,而後由賴德新承墾,因佃耕人易主,賴德新與劉子謙兄弟簽定永遠定納大租字,顯示出當時土地使用權更改的手續。並有抄本二件。本件說明賴德新購得水田園埔後,與墾戶劉子謙訂定永遠的大租定額5石。字據中特別說明,此田在溪墘,長年實有水沖之患;同時,也有未墾餘埔,如果賴德新墾成,不再加租。
本件及其相關物件大致勾勒出十九世紀後半期芎林街上之家戶東向進山開墾芎林鄉與橫山鄉油羅溪沿岸的個案過程:猴洞庄位於飛鳳山丘陵與油羅溪之間的狹長河谷,漢人自十九世紀初期起侵墾本區,在原住民之激烈抵抗與水患交迫下,開墾狀況十分艱難。
此外,賴家文書中金錢借貸關係值得進一步深究,初步以位於猴洞的土地為標的(1870-1896)勾勒其來龍去脈。此件有「給九芎林猴洞等庄 墾戶劉子謙戳記」之印,相關契字見:〈同治9年魏慶雲杜賣盡根水田埔園契字〉、〈同治9年賴爕和借銀字〉、〈同治9年12月劉文恭兄弟等立胎典大租借銀字同治10年劉子謙立永遠大租字〉、〈同治11年劉子中賴爕和立照契掌管合約字〉、〈光緒元年魏慶雲立增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