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芎林賴家古文書
家族文書
紙
清朝光緒年間/臺灣的日治時期明治年間
61.3*48.6公分
登錄號:2008.004.0163
此件描述賴九奎將向吳揚錦借銀一百元,每年每元付九升穀作為利息,為期一年,後由賴家收執此契,表示賴家有清償此債務。
本件〈光緒21年賴久奎胎借字〉係同一筆土地四次借貸之總成。內容說明如下:
賴久奎在猴洞(今橫山芎林)有一處繼承自其父賴德星之田園,自光緒16年(1890)起已經以此土地為抵押(胎借)向林學源與黃坤南經理之嘗會,先後三次借出佛銀520、150及50大員,至本(光緒21)年再向原銀主加借銀10員,四次共計730大員。議定利息為早穀59.6石,每年直接到目前佃耕人的穀倉或禾埕量取。本件為第四次胎借,金額僅再增10大員,銀主未敘名嘗會名稱,逕寫林學源與黃坤南經手。依光緒16年之借據,光緒21年本係借期到期日,理應還款,終止契約。然而依其批文「即日批明魁併上日仜仝中實收到胎字內佛銀柒佰參拾大員正足訖批照」,推測這一年賴久奎並未還款,僅係是字面上寫明收到上述款項,確定債務而已。
此系列古文書。除本件外,尚包含〈光緒16年賴久奎立對現佃胎借銀字〉、〈光緒19年賴久奎立加胎借銀字〉〈光緒20年賴久奎立借銀字〉、〈明治32年余阿進立承贌耕餘埔水田字〉以及〈明治37年余阿進立承贌水田字〉等共六件。而賴家文書大量的金錢借貸字據十分引人注意,如果能配合家族史,細細解讀,應能理出這背後隱藏著清代民間金融慣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