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L 新竹縣公文檔案
紙質
1975年
長:21 x 寬:28 x 高:1.6 (cm)
566g
登錄號:2008.028.0102
該藏品為民國六十四年度,副本,部分內容如下:
新竹縣政府 代電 59.6.6 府民行字第393號 事由:据报邇來各地民間大肆興建寺庙殿宇一案電希知照由。受文者:鄉鎮巿公所 一、准台灣省政府民政广59.5.22民密甲字第五三〇七縣代電:「一、据报邇來無論鄉間或城巿大肆修建寺庙甚至在住宅內設置宮壇神像無故舉行拜拜扶乱惑眾詐財行騙等情查民間修建寺庙庵覌省頒「台灣省建修寺庙庵覌應行注意事項」規定甚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