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柏燕
AA 文學
稿紙
長:36 x 寬:27 (cm)
4g
登錄號:2008.010.0200
本藏品為〈泰崗部落〉之第十二章:觀光。內容僅敘述泰崗部落內的觀光條件。由於山頂遭遇颱風時威力強勁,不易維護泰雅族原始的竹屋、木屋,今日的泰崗聚落隨處可見的多是鐵皮屋或現代鋼筋建築。且依照習俗,在先人逝世後的生前用品無所保留,全須藉燒毀還給死者,幸而部落內有一所「I-van 文物室」也就使泰崗部落「有物可看」。以黑色原子筆書寫於24*25的單面稿紙上,於稿紙右上角寫有頁碼,本章節首頁與第十一章末頁使用同張稿紙,本章節末頁與第十三章首頁使用同張稿紙,共2頁,分別為第18~19頁。首頁寫有「十二、觀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