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政府民政局
LL 新竹縣公文檔案
紙質
1958年6月
長:13 x 寬:18.7 x 高:0.359 (cm)
65g
登錄號:2008.028.0046
該藏品為中華民國四十七年六月,新竹縣鄉鎮縣轄市民代表手冊,部分內容如下:
地方自治 林炳章 第一章地方自治的意義 政治是管理眾人的事。眾人的事,即是公共事務。公共事務由國家委派的官吏來管理,此稱為官治。公共事務由人民自己來管理,此稱為自治。地方自治,是地方人民管理本地方公共事務。原來公共事務由國家委派的官吏管理,近代因為民主政治發達的結果,乃改由地方人民自己來管理,因稱地方自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