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資雲家族古文書
家族文書
紙
民國民初時期/臺灣的日治時期大正年間
33.2*28.1公分
登錄號:2008.004.0199
本件「杜賣盡根契字」指的是土地買賣的合約書。本契字出售的是209-5田地,範圍12.1厘,以及209-10的田,大小2.8厘,出售土地的人是陳連金、陳連恭、陳連石,而購買土地的人是陳榮勝。本契字賣杜代金為150円,與陳榮勝大部分土地買賣契字相同,本次也是委託梁阿保為代筆人。與此契字立定的同一天,陳連金等人也將209-18、209-19田地出售給陳榮勝(可見〈大正7年11月杜賣盡根契字〉),但暫無法解讀本次交易分開為兩張契字立定的原因。
關於本次土地交易的金額,從〈大正7年11月陳連金賣買豫約定頭字〉可得知,四塊土地總金額為1850円,正式交易前四天(11月7日)還另外立定預約及付訂金的程序,交易後也另外立定一份約束書,說明雙方對本次交易是相當重視的。值得討論的是,本次土地買賣金額1850円,就大正時期而言是相當大的一筆金額。從陳榮勝名下土地買賣文書觀察(例如石壁潭247番地相關文書),大正3-4年陳榮勝大量的購買土地,卻在三年後開始出現將土地胎借、售出等湊錢的行為,可能跟本件山豬湖土地購買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