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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品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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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正3年7月土地持分賣渡證書藏品圖,第1張

圖檔授權標示:


大正3年7月土地持分賣渡證書

陳資雲家族古文書

家族文書

民國民初時期/臺灣的日治時期大正年間

33*28公分

登錄號:2008.004.0060

賣渡證書也就是買賣田園租業的契約,賣渡契有一定的買賣金額收付。買主就是銀主,買賣價格的議定由買賣雙方和居中的第三人共同議定。杜賣契的基本形式是「一賣千休,葛藤永斷」,也就是賣方將物權交出後,買方取得了標的物的處分權。買賣雙方會約定每年繳納的大小租穀多少。大租是繳給番業主,也就是土地原來的原住民主人,而小租就是繳給賣地開墾的業主。一般墾契都會附帶對番業主每年供納大租的義務,因此有一田二主(番業主、業主)的情形。
本件土地賣渡證書為大正3年(1914年)7月15日簽訂,主要目的是各別持有石壁潭247-1番地三分之一地權的張光海、張廷元及張科文將土地售予陳榮勝。本契約書仍押有代理人梁阿保的章,梁阿保受張科文委任代理進行此筆交易,相關委任狀可見〈大正3年7月委任狀〉,此交易有「賣渡代價金」14円,作為梁阿保委任的費用。由此得知,本渡賣證書可能是張科文留存的那一份。渡賣證書應尚有另外三份,分別在張光海、張廷元及買地人陳榮勝手中,然此批陳氏古文書館藏暫無尋獲。
此247-1土地的交易與〈大正3年6月業主權保存登記申請書石壁潭庄247號〉的業主權登記書相同,247-1的土地建物價值1.45厘,價格金14円。本案發生的5日後,也就是7月20日,張家三人另立約將第247及247-2土地也賣給了陳榮勝,相關文書可以參考〈大正3年7月張尊元土地持分賣渡證書石壁潭庄第247、247-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