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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緒7年12月林欽得、林欽華兄弟立增找洗盡絕斷田根屋宇字藏品圖,第1張

圖檔授權標示:


光緒7年12月林欽得、林欽華兄弟立增找洗盡絕斷田根屋宇字

代筆人王成財

家族文書

清朝光緒年間/臺灣的清領時期

48.5*49.7公分

登錄號:2008.004.0009

契約文書往往呈現客家先民拓墾的軌跡,與土地交易、財產分配的過程,以下就「杜賣盡根契」、「給墾」、「找洗」、「鬮書」四類常見的契約文書進行解讀。本件找洗字意指在土地買賣成交若干年之後,賣方認為當初的成交金額太低,又或者在需要金錢的情況下,仍可依地價上漲之因素,向當初的買主尋求補償而定的契約。本件〈光緒7年12月林欽得、林欽華兄弟立增找洗盡絕斷田根屋宇字〉收藏在王廷昌宗族古文書之中,王廷昌係新竹枋寮義民廟建廟四姓首事之一,在十八、十九世紀之交的竹塹地方史中,扮演極重要角色。
本件為光緒7年(1881年)12月的找洗字,說明林欽得、林欽華兄弟先前將繼承父親坐落於鹹菜甕萬善祠下灣庄之遺產,賣給王門姜氏、郭氏、沈氏若干年之後,因成交金額太低,而林氏兄弟因「家務拮据,無奈至甚生借無門不得已」資金需求的情況下上漲地價,懇求姜氏、郭氏、沈氏補償地價。找洗字另加上「絕」字,代表加強其不再求償的承諾保證,本契字立字為憑,立增找洗「永不敢再言增加」的承諾。同時但書林欽得、林欽華兄弟親收佛銀42大員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