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資雲家族古文書
家族文書
紙
民國民初時期/臺灣的日治時期大正年間
33.1*28.1公分
登錄號:2008.004.0105
此為大正5年(1916年)6月19日所簽署,但於6月23日所謄寫之民事爭訟調停調書。是由居住在竹北一堡石壁潭庄253番地雜貨商陳榮勝提出,對象為竹堡一堡月眉庄250番地張科文,在場見證人為張光彩。
本案所爭議的土地是位於竹北一堡石壁潭庄之247、247-2以及247-1土地一案。本三塊247號土地與大正3年(1914年)7月15日及20日分別簽訂買賣契約,由各別持分三分之一地權的張光海、張廷元(張尊元)及張科文三人出售給陳榮勝,相關買賣契約可見〈大正3年7月土地持分賣渡證書石壁潭庄第247-2號番地〉、〈大正3年7月張尊元土地持分賣渡證書石壁潭庄第247、247-2號〉及〈大正3年7月土地持分賣渡證書石壁潭庄第247、247-2號番地〉。而此調書提出的原因是雙方辦理手續過程延遲,而請到新竹廳長高山仰出面調解,最後張光海、張廷元、張科文三人同意將持分賣與陳榮勝。
此件左方押有一個「新竹廳」之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