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資雲家族古文書
家族文書
紙
清朝宣統年間/臺灣的日治時期明治年間
32*26.8公分
登錄號:2008.004.0124
本件為明治42年(1909年)5月25日竹北一堡山豬湖庄87號與95號番地之土地登記證明書。由本登記濟的右下方文字可判斷,本文件是「登記濟證用紙(不第六十條第一項)」也就是指不動產相關第60條第一項的登記。
從登記證申請日期5月25日判斷,與此相關的文書尚有〈明治42年5月土地登記濟證用紙〉,此二件內容比對,土地番號分別為87與95、登記番號85與86,本件番號順位二、土地受付番號第1097號,該件則是順位一、土地受付番號第1096號。在另外比對同日期申請的不動產第60條第二項文件〈明治42年5月土地登記濟證用紙〉的業主權移轉,此二塊土地在順位二的人,也就是陳榮勝,87與95號地由陳榮勝所買下。參閱〈明治42年5月土地賣渡證書〉,此登記證是彭氏家族將土地轉賣給陳榮勝後,隨附的文件,並在交易後由陳家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