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
家族文書
紙
清朝道光年間/臺灣的清領時期
49.5*47.4公分
登錄號:2008.004.0018
〈道光30年4月咸菜甕庄墾戶衛榮宗立給丈單字〉詮釋資料依據吳學明、黃卓權編著《古文書的解讀與研究(上)》頁256-258加以改寫。
這件道光30年(1850年) 4月咸菜甕庄墾戶衛榮宗立給丈單字,是墾戶衛榮宗,承祖父之業,在關西地區開墾已經三代,但因隘糧不敷,難以負荷,只得將其下各小租戶近年來所增加的田埔或墾成之水田進行清查,透過墾區內未曾清丈陞租的田地,以充隘糧。由文中可知經清丈後,個戶詹功生的田地實際只有9分,每年應繳納田租9石。這是當年清文後發給佃戶詹功生的「丈單字」。
這件「立給丈單字」的原來形式是以版刻印刷而成,預留坐落地點、佃戶姓名、土地面積及租穀計量單位數字,以空白處理。將文件預先印刷數量若干備用,方便文書作業。使用時只需在文件空白處填上坐落地點、佃戶姓名、土地面積及租穀計量單位數字,再加蓋墾戶戳記,即可完成。
墾戶衛榮宗這次辦理清丈餘埔,需要使用版刻印刷的「丈單字」,一方面代表咸菜甕庄個戶眾多;一方面代表這是一次全面性的清丈行動。由這件文書可知衛榮宗在關西咸菜甕庄開墾已歷三代,為衛阿貴的孫子輩;亦即「道光9年8月墾戶衛壽宗、佃戶張德泰利合同字」、「道光10年6月墾戶衛壽宗立招墾批」文書中的墾戶「衛壽宗」的另一房堂兄弟所設立的店號。
衛榮宗在道光30年(1850)接替彭玉卿擔任咸菜甕庄墾戶後,便因前墾戶時墾地與隘糧的爭議未能解決,以致隘多糧少;在開銷難以平衡下,只得清查墾區內的土地,藉由清查土地來增加大租。經向佃戶們協商後,要求以各個戶實際開墾面積計算租額,每甲由舊租額8石,提高到10石。 由文書記載可知,衛榮宗這次清丈結果,詹功生鬮分所得的祖業實際面積為9分地,應繳納的大租則由8石調升為9石。也可發現這件「丈單字」與「道光17年10月公生、其良仝立合約字」及「咸豐3年12月詹功生父子立盡根胎典過耕水田瓦屋地基契字」都是前後相關文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