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資雲家族古文書
家族文書
紙
民國民初時期/臺灣的日治時期大正年間
33.4*28.2公分
登錄號:2008.004.0052
此件紀錄的是大正8年(1919年)8月5日,林運泉從陳榮勝收中取得420圓,原因是林運泉在7月時將王爺坑六塊土地,包含土地上的森林及建築資源賣給陳榮勝,所取得的賣金,此筆交易的契約書可以參考〈大正8年7月杜賣盡根契字(一)、(二)、(三)〉。本現金繳交由鐘天送作為證明人,鍾祖期為法律代書,此處林運泉出售的土地,所指的是王爺坑30號、40番號的田、47-5番地、47-6番地、47-8番地以及47-12番地,六塊都是田地。
而陳榮恆也將此六塊土地在大正11年(1922年)出借給何智琳使用,從而取得租金,是為本古文書中,常見的陳榮勝資金周轉的方式。相關登記證請見〈大正11年7月土地登記濟證-何智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