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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葆楨(1820-1879)
Pao-chen Shen
清福建候官人,生於嘉慶二十五年,卒於光緒五年,享壽六十。道光二十七年中進士,選為庶吉士授編修,旋遷御史,繼任九江知府。於調署江西廣信府時,逢太平軍之役,所至城邑官吏莫不望風潰散,惟幼丹與妻林氏誓以身殉,乞援守城,以此天下知名。歷任江西巡撫、兵部尚書、總理各國事盼大臣及總理船政大臣。
同治十三年日本以牡丹社番殺日人為藉口,以兵犯臺,清廷乃以葆楨為欽差大臣督辦軍務,葆楨至臺南立籌戰守,日人氣羸,已而和議成,乃奉詔經理臺事善後,沈氏以臺灣為海上奧區,東南各省之藩衛也,地大物博列國覬覦,自非悉心經畫,不足以資富庶,因而奏請移駐福建巡撫經營臺灣以統一事權,實為臺灣建省之先聲。
幼丹順應世變,蒿目時艱,以為治臺之要首在開山撫番,招徠墾野,乃力籌山後開墾事宜,自是台灣二百年來之封山禁墾至盡除,並以開豁一切舊禁上奏,於是一百九十餘年的渡台禁令,得以開禁。葆楨深感台灣原位之重要,曾云:「臺地之所謂善後,即臺地之所謂剏始也。善後難,以剏始為善後則尤難」。沈氏以台灣荒鄙日闢、墾務日興,乃奏請添設台北一府三縣以資治理,厥後土地漸闢,此乃台灣規畫之一大改革也。
沈葆楨之治臺,充分表現出其經世致用的時代思想,在其福建台灣奏摺中曾載:「夫以臺地向稱饒沃,久為他族所垂涎,今雖外患暫平,旁人仍耽耽相視,未雨綢繆之計,正在斯時。……況年來洋務日密,偏重在東南,台灣海外孤懸,七省以為門戶,其關係匪輕。卻固地險,在得民心,先修吏治、營政」。所以沈氏極重視吏治的整飾、軍備之講求,乃奏請改營制與築礟台,並籌設全台保甲局及全台團練局,平時以辦理慈善公益事業,戰時則以保衛鄉里。此外,並奏准開放台灣磺礦採掘、架電報、振商務,凡諸要政多有更置,並為鄭延平請予謚建祠,以興臺忠義之氣。左宗棠曾奏言:「沈葆楨躬歷全臺,深維利害。」而連雅堂在台灣通史中亦曾贊曰:「台灣歸清以來,閉關自守,與世不通,……開山撫番,以立富強之基,沈葆楨締造之功,顧不偉歟」。
沈氏官至兩江總督兼通商大臣,卒於位,謚文肅,贈太子太保,入祀賢良祠。平生工書善畫,皆得俊逸之旨,其書出自顏真卿,殆與何紹基分席,骨氣雄動,直如其人,別具一格。(文/陳宗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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