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別:相本與寫真帖
材質:紙質
年代:1914~1915
登錄號:NCP2017-026-0033-004
藏品描述:本照片收錄於臺灣寫真會1914年11月發行之《臺灣寫真帖》第二集當中,分別為「臺灣土木部」及「大稻埕淡水河河岸」。
「臺灣土木部」:為日治時期臺灣總督府主管營繕、土木的單位。日治50年期間,經過多次改組與調整,而單位名稱被稱為「土木部」,僅在1919年10月至1911年10月約2年的期間。照片中的建築於1909年完工。1919年臺灣電力株式會社成立後,移作為臺電臺北本部的辦公大廈。1945年5月30日因空襲而炸毀。
「大稻埕淡水河河岸」:因當地農民設一大廣場(即「埕」),作為收穫時曬穀之用而得名。原為奇武卒社和大加臘社居住之地,直到1850年代初期,仍是農村地帶。1853年,艋舺發生三邑人(晉江、南安、惠安)與同安人的「頂下郊拚」,同安人敗北,集體遷往大稻埕一帶並建立市街。1860年,依據天津條約淡水開港,1865年起,英商約翰.陶德(John Dodd)在北臺發展烏龍茶事業,1867年於大稻埕設立茶廠,1869年將茶運往美國紐約銷售,大受好評。1870年代,已有許多洋行設立於此。1887年臺灣巡撫劉銘傳(1836-1896)定大稻埕為外僑居留地,並由富商林維源(1840-1905)及李春生(1838-1924)合資建立千秋、建昌兩街,興建西式洋樓,供洋行、領事館租用(即照片右邊的西式建築)。此時大稻埕已成為全臺商貿中心,並在日治時期達到高峰。
游智勝–「113年攝影作品詮釋資料撰研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