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別:相本與寫真帖
材質:紙質
尺寸:縱:37 x 橫:29 x 深:4.5 (cm)
登錄號:NCP2016-024-0196-047
藏品描述:纏足、辮髮原是臺灣社會根深柢固的風俗習慣,日治初年臺灣總督府將其視為亟需革除的陋習,透過學校教育或報章雜誌的宣導,鼓勵臺人放足斷髮。1900年初,臺北、臺南地區的紳商名流分別成立天足會,訂定會規,廣招會員,鼓勵會員妻女踴躍放足或保持天足,各地陸續成立分會,展開放足運動。迨至1910年代初,改由各地參事、區長、街庄長等夫人倡組「解纏足會」,號召婦女入會,約定限期放足,各地掀起放足熱潮。各地保甲進而在保甲規約中規定20歲以下纏足女子除了蹠趾彎曲無法復原者外均須放足,女兒絕不可纏足,違約者科以罰金。1915年6月遂達普遍放足之目標。
二林支廳係今彰化縣二林鎮,日治初年為臺中縣二林辨務署,1901年廢縣置廳,改稱彰化廳二林支廳,1909年廢彰化廳,改隸臺中廳,1920年行政區劃改制,易名二林街,隸屬臺中州北斗郡。二林支廳解纏足會於1915年4月19日舉行解纏足祝賀會,臺中廳庶務課長佐佐木忠藏等官員,以及愛國婦人會臺中幹事部委員出席祝賀。本照片係祝賀會結束後所拍攝紀念照,前排坐著穿唐裝的婦女應是該會領導人,穿和服者係愛國婦人會臺中幹事部委員,坐中央穿制服者為佐佐木課長,其餘穿制服者係地方官員和警察,後排站立者係出席祝賀的地方紳耆名流。愛國婦人會臺中幹事部另特地寄贈紀念照給《臺灣愛國婦人》雜誌刊載。
吳文星–「111年攝影作品詮釋資料撰研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