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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權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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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權說明

使用圖像,請遵守下列之聲明:

  • 絕不作為任何非法之使用,並遵守中華民國相關法規,及一切使用網際網路之國際慣例。
  • 圖像僅限於該次申請使用,並請依流程使用標準辦理,如有違反者,申請人應負一切法律及賠償責任。
  • 申請人交付申請相關文件後,進行文件及設計樣稿審查等相關作業,申請文件如有錯誤或缺漏等事項,將通知申請人補正。
  • 以上未盡事宜依其它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授權流程



  1. 請先閱讀「國立臺灣美術館數位典藏內容授權作業要點」瞭解相關規定與收費基準(要點附表一)。
  2. 至本中心藏品查詢頁面檢索藏品。
  3. 將藏品點選「圖像授權」按鈕。
  4. 勾選欲申請的藏品圖像,點選「加入授權」。
  5. 回到數位授權頁面,確定申請授權清單。
  6. 填寫線上圖像授權申請表,核對欄位後送出申請。
  7. 本中心承辦人聯絡申請者,確認申請內容資料與用途。
  8. 申請人列印線上圖像授權申請表及申請人切結書(要點附表四)用印。
  9. 將申請資料正本寄送或親送本館,註明「攝影文化中心典藏數位圖像申請」。
  10. 本中心承辦人通知審核結果,與申請者再次確認申請內容資料及費用。
  11. 申請者依申請結果通知進行匯款。
  12. 本中心將圖像檔案光碟、收據寄送申請者。
  13. 使用期限結束前,申請人刪除各備份檔案後,將用印之檔案處理切結書(要點附表五/六)與相關成品寄送本館。
  14. 結案並歸還保證金予申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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