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和3年李大肚之草屯庄草屯283番地共有地賣渡證
不詳
文書檔案
1928~1928
登錄號:20200013313
內部編號:A03008-14
文化資產科
大肚草屯庄;共有地賣渡證
共有地賣渡證,亦即賣出共有地持分的權力。賣主李大肚(南投郡草屯庄草屯 283 番地),將其土地持分 27分之 1 ,以金額 10 圓賣出。共同持分之土地:南投郡草屯庄草屯 283 番地。買主李火炉(同庄同番地)。為證明金額已收訖,並將共有權交付買主,為免日後滋生事端,兩造各無反悔之理由,恐口說無憑,故訂立此證書。此賣渡證為定型化契約,依格式填入,貼有印花稅,及代書人壁谷萬吉之蓋章。證書後黏貼土地登記證明書。賣渡證簽訂時間昭和 3 年( 1928) 2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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