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緒15年潘六官去干為大丈五下田壹叚立出典田契字
不詳
文書檔案
1889~1889
登錄號:20200013868
內部編號:A03470-15
文化資產科
典田契字;合約
「典」為交付價銀,占有、使用及收益他人的不動產之權,具有債權擔保效力,提供不動產的借款人稱為出典人、業主或原主,貸款者稱為承典人、典主或銀主,契字稱為「典契」。
本件屬於出典契,為光緒15年(1889)11月,潘六官去干將位於大丈五下田(下則田)壹叚,以價銀80大員出典給林逢春,約定典期自庚寅年(1890)春起至乙未年(1895)冬收成止,期滿備銀照契面一齊贖回田契。本件有撫民分府(撫民理番同知)戳記二枚,立據人:潘六官去干畫押,在場:撫民分府戳記,代筆:石吉祥畫押、為中(仲介人,日後發生糾紛需負責調解):沈成簽署,知見人(在場人):次男砸搭畫押。
藏品描述-授權標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