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八年彰化縣儒學藍、胡給岸裡社潘敦仔准充六佾樂舞生執照
- 編號
- 主題
- 名稱
- 登錄名稱:照牌
- 中文 名稱:乾隆八年彰化縣儒學藍、胡給岸裡社潘敦仔准充六佾樂舞生執照
- 其他名稱:全集題名:岸裡大社文書
- -數量-
- 族群/地點
- 時代
- 材質
- 尺寸/度量
- 長:610 mm
- 寬:640 mm
- 其他測量值:72.5x144.5 cm。重新修護後夾裱尺寸縱835mm、橫810mm。(2020.03.09更新資料)
- 外觀描述
- 型制/特徵描述:乾隆8年彰化縣儒學藍、胡給岸裡社潘敦仔准充六佾樂舞生執照
- 原件與否:原件
- -備註-
- 備 註:省立臺中圖書館移交
- 參考資料:1、姚嘉音,〈從歷史足跡看巴宰族岸理社之宗教變遷:以埔里愛蘭地區的基督教化為例〉,台北:政治大學宗教研究所碩士論文,2007年。2、張耀宗〈岸裡社與儒家教育〉《教育資料與研究》104(2011):107-124。
- 藏品描述
- 描述:本件是在乾隆8年福建儒學頒發予岸裡社潘敦仔,准許其充作六樂舞生執照。由本件與其它相關文書可知潘家子弟中有數人曾經藉由捐納方式,得到貢生或監生資格,顯示潘家深諳漢人習俗,漢化程度頗深。
岸裡社潘家早於乾隆8年,潘敦仔即獲樂舞生資格,敦仔的長子潘士萬(兆仁)曾先後捐金取得「國子監監生」、「候選布政使司」身份,敦仔次子潘士興(兆敏)於乾隆51年(1786)同樣以捐官方式取得「貢監生」,兩年後,清廷發給潘士興「六品頂帶」予以翎頂義民職銜,同年,潘士萬長子潘進文(初拔)捐款進入彰化縣學成為番童生。嘉慶6年,彰化縣選舉潘承恩為佾生,並發給其學照作為資格證明。嘉慶16年,潘士興長子潘春文(德秀)捐官獲得「監生」執照;另一子潘德升亦於嘉慶19年捐銀取得監生資格。可見潘家在漢學教育上造詣或許不低,但其熟習漢人風俗,懂得透過捐官方式取得名譽地位,潘家也得以免除勞役差事,進出公門時也能獲得官方禮遇,潘家在地方上的聲望日漸增長。其中,最重要的是潘家能在日後有效保障其土地權,在與漢人簽訂土地、水權契約,或是其他法律爭訟時,不致淪於擺佈。
- 藏品典藏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