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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品資訊

藏品資訊
宜蘭縣正堂  給東勢武煙社番頭目其祥長行戳記藏品圖,第1張
圖檔授權標示:創用CC說明圖示
宜蘭縣正堂  給東勢武煙社番頭目其祥長行戳記藏品圖,第2張
圖檔授權標示:創用CC說明圖示
宜蘭縣正堂  給東勢武煙社番頭目其祥長行戳記藏品圖,第3張
圖檔授權標示:創用CC說明圖示
宜蘭縣正堂  給東勢武煙社番頭目其祥長行戳記藏品圖,第4張
圖檔授權標示:創用CC說明圖示
宜蘭縣正堂  給東勢武煙社番頭目其祥長行戳記藏品圖,第5張
圖檔授權標示:創用CC說明圖示
宜蘭縣正堂 給東勢武煙社番頭目其祥長行戳記
  • 編號
    • 編 目 號:AH001694-004
  • 主題
    • 分類1:古印
  • 名稱
    • 登錄名稱:蕃社頭目之印
    • 中文 名稱:宜蘭縣正堂 給東勢武煙社番頭目其祥長行戳記
  • -數量-
    • 單 位:
    • 數 量:1
  • 族群/地點
    • 所屬族群:平埔族(噶瑪蘭族)
    • 來源地點:武煙社
  • 時代
    • 製作/使用時代:光緒十二年以後
  • 材質
    • 主材質分類:木(硬)
  • 尺寸/度量
    • :72  mm
    • :56  mm
    • :28  mm
    • 淨重:65  g
  • 外觀描述
    • 型制/特徵描述:完整。字跡整齊明晰,楷書。印模中央草書「武煙社」三大字。背面陰刻「上」字。係宜蘭知縣所發給者因文作「頭目」,故其年次,當在光緒十二年以後。
    • 紋飾/印記:印模中央草書「武煙社」三大字。背面陰刻「上」字。
  • 藏品描述
    • 描述:  武烟社(武煙社/武淵社,Barahuyan)為宜蘭「噶瑪蘭三十六社」之一,為溪南「東勢」部落,位於宜蘭縣冬山鄉武淵村。本木印由宜蘭縣知縣給發,為該社19世紀晚期光緒12年(1886)以後的土目戳記,楷書,字跡整齊。長行戳記係為免於每兩年更換一次戳記而衍生事務連續性空窗期之弊病而生之管理規則,後則演為社務管理常軌。
        清末宜蘭縣為1875年臺灣地方行政系統重整時,由原先噶瑪蘭廳所改設者,劉銘傳巡撫時又將原平埔族部落土目改稱為「頭目」。
        平埔族傳統上以口頭承諾方式彼此示信,納入清政府行政管轄後,社民或受官方委命之各種管事人員,以及原住民的新法人組織,在簽訂民間契約或處理公務時,常需與漢族及官方機構往來,以文書確認彼此身分、宣告共守契約承諾乃逐漸成為共識,於是出現了在文書上按姆印、掌印、蓋戳記、戳印的身分認證形式。這種外來的身分識別標記方式(及承諾模式)多涉及具有連續性的事務,而對平埔族傳統社會關係基礎與權威結構產生極大的影響。以戳記為例,較常見的則有通事/土目戳記、業戶戳記、社民共立戳記(公記)、經理戳記、屯務戳記等,總類繁多,處理的事務重點也各有不同。故戳記可說是社會身分與社會契約的新象徵,至清末猶然。
  • 藏品典藏資訊
    • 取得方式: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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