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60年(1795)台澎兵備道楊『為非禁終遭擾害』曉諭(岸裡社田園免陞科事)
- 編號
- 名稱
- 登錄名稱:岸裡社土地保護令文
- 中文 名稱:乾隆60年(1795)台澎兵備道楊『為非禁終遭擾害』曉諭(岸裡社田園免陞科事)
- 其他名稱:全集題名:岸裡大社文書
- -數量-
- 時代
- 製作/使用西元年代:乾隆六十年
- 製作/使用時代:清朝
- 材質
- 尺寸/度量
- 長:620 mm
- 寬:1135 mm
- 其他測量值:75x184.5 cm
- -備註-
- 備 註:自臺灣總督府博物館接收
- 參考資料:陳秋坤,《清代台灣土著地權;官僚、漢佃與岸裡社人的土地變遷,1700-1895》(臺北: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1993年)。
- 藏品描述
- 描述:該件古文書主要聚焦在岸裡社的土地流失問題上。岸裡社通事潘亮慈首先就岸裡社土地來源進行說明,稱番敦仔在雍正十年,協助平定牛罵等社的騷亂,官府將岸裡社四周圍的草地交由其耕作,不用納稅,並在官府留有紀錄,不料部分土地遭漢人霸佔,僅剩下岸裡社、前翁仔社、崎仔腳、溪州等一小部份土地,所幸在乾隆二十二、三十三等年,經官府清查後,將遭霸佔土地歸還於岸裡社,並要求漢人佃戶須繳交社課。孰料,乾隆四十九年遭縣胥葉潤、羅明偉等人偷將岸裡社土地陞科,後雖經查,判定土地屬於岸裡社,不能陞科,但相關詐欺事件卻層出不窮。因此,希望官府可以明示,凡翁仔社、崎仔腳等周遭的土地屬於番業,不用陞科,亦不能典贌漢人及給他人代耕,藉此杜絕弊端。從該件古文書可以了解到,漢人蠶食岸裡社土地的方法,也可以看出官方對於岸裡社土地的保護。
- 藏品典藏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