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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六十年下淡水社土官阿里莫、加貓、居【不見】、副土引人、加貓、居【不見】教冊施也落、大問文等仝立合約字
編號
編 目 號
:
AH001592
主題
分類1
:
古文書-民間文書
名稱
登錄名稱
:
康熙六十年的契字
中文 名稱
:
康熙六十年下淡水社土官阿里莫、加貓、居【不見】、副土引人、加貓、居【不見】教冊施也落、大問文等仝立合約字
-數量-
單 位
:
張
數 量
:
1
族群/地點
所屬族群
:
平埔族
來源地點
:
下淡水社
內容地點
:
現屏東萬丹鄉香社村一帶
時代
製作/使用時代
:
康熙六十年(1721)
材質
主材質分類
:
紙
尺寸/度量
長
:
659
mm
寬
:
633
mm
其他測量值
:
原件長:483mm,寬:458mm
外觀描述
型制/特徵描述
:
康熙六十年(1721)下淡水社土官阿里莫、加貓、居【不見】、副土引人、加貓、居【不見】教冊施也落、大問文等仝立合約字
內容/意義
類型/功能
:
本件為清初原住民與漢人番大租地權關係古文書,鳳山縣所屬下淡水社(今屏東萬丹鄉境)土目等社眾因收番租事與漢佃約立權益分割文書 ,除反映清初原住民管理政策外,立約眾人中「教冊」亦列為正式名銜 ,可見利用原住民與漢人文化分野來保障經濟基本權益實為「新港文書」持續的一項重要因素。而類似的羅馬拼音系統稍後亦見於其他平埔族原住民族群,如「岸裡大社」文書即見其例
藏品描述
描述
:
1623年,荷蘭人為了進行傳教亦曾到大員的港口,當時最先和新港人接觸,起初雙方關係和善,設立教會、學校,為了教化平埔族,遂以羅馬字書寫西拉雅語與荷蘭文聖經對譯作為教材,教導各社年輕學童:習得「紅毛字」者,號曰「教冊」(葉碧苓,2008:19)。
本件為清初原住民與漢人番大租地權關係古文書,鳳山縣所屬下淡水社(今屏東萬丹鄉境)土目等社眾因收番租事與漢佃約立權益分割文書,除反映清初原住民管理政策外,立約眾人中「教冊」亦列為正式名銜,可見利用原住民與漢人文化分野來保障經濟基本權益實為「新港文書」持續的一項重要因素。
西拉雅人彼此之間或和漢人發生土地租借、買賣、金錢借貸等方面的關係而必須訂立契約時,就會使用新港語記錄、書寫在契約文書上。但以清代的現存新港文書來看,清康熙22年之後,就是清領後近40年才出現的「康熙六十年(1721)雙語下淡水文書」,其餘大部分新港文書集中於乾隆期間約1730至1780年間的契字。因此,「新港文書」反映的歷史,與其說是荷蘭東印度公司的原住民統治教化,倒不如說是清政府積極推動的番地保護措施,以及番界整備運動之結果(李文良,2016:34)。
參考文獻:
吳國聖、翁佳音,2006。新港文書研究:典契的解讀與格式,建構西拉雅:研討會論文集,頁97-144。新營:台南縣政府。
李壬癸,1998。一百年來平埔族語言消失的歷程,臺灣原住民歷史文化學術研討會,頁42-62。南投:台灣省文獻委員會。
李壬癸,2010。新港文書研究。臺北:中研院語言學研究所。
村上直次郎,1995。新港文書。臺北:捷幼。
翁佳音,1989。二十三號新港文書與西拉雅族的姓名制考,台灣史田野研究通訊。13:45-47。
葉碧苓,2008。村上直次郎的臺灣史研究,國史館學術集刊。17:1-35。
藏品典藏資訊
取得方式
:
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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