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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慶十六年詹連順承典阿沐他完男阿四老毛干租銀字
編號
編 目 號
:
AH000550
主題
分類1
:
古文書-民間文書
名稱
登錄名稱
:
印章契約書
中文 名稱
:
嘉慶十六年詹連順承典阿沐他完男阿四老毛干租銀字
其他名稱
:
全集題名:岸裡大社文書
-數量-
單 位
:
張
數 量
:
1
族群/地點
所屬族群
:
平埔族(巴則海族)
來源地點
:
岸裡社
時代
製作/使用西元年代
:
嘉慶十六年(1811)
製作/使用時代
:
清朝
材質
主材質分類
:
紙質
尺寸/度量
長
:
494
mm
寬
:
474
mm
其他測量值
:
49.5x47.3 cm
外觀描述
型制/特徵描述
:
嘉慶十六年(1811)詹連順承典阿沐他完男阿四老毛干租銀字
-備註-
備 註
:
1.本件為「岸裡大社文書」典藏數位計畫規畫藏品。自臺灣總督府博物館接收
參考資料
:
吳佰祿,〈「岸裡社通事年表」再論-依據臺博館藏「岸裡大社文書」的討論〉,國立臺灣博物館學刊,66卷4期(2013年12月),頁9-51。
藏品描述
描述
:
嘉慶16年(1811)岸裡社社番阿沐他完男阿四老毛干因債務向漢人詹連順典得五元餘,並以某地一九孔五(岸裡社一九孔五租指的是從所收番租中抽取15%,作為社內公共事務之用的公租)之租谷為利息,為此立租銀字。
本件為番田典與漢人所立之契約文件,內容談及岸裡社眾與總通事馬夏(月葛)經公議決定以一九孔五租,共同清償社內積欠債務,並且在債務清償後,該租金則由社番自行管收。另外,關於一九孔五租金的管理方式,在嘉慶15-16年間經過多次的爭議,最後於嘉慶16年總通事與各社共同訂下「嘉慶16年(1811)岸裡九社眾番公帖」才得以確立。
岸裡社民常因乏銀使用,而將田業典與漢人,以償還本金與利息。此舉常造成田業外流,形成名為番田,實為漢人掌控之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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