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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品資訊
道光十五年(1835)岸社番馬下六具催呈藏品圖,第1張
道光十五年(1835)岸社番馬下六具催呈藏品圖,第2張
道光十五年(1835)岸社番馬下六具催呈藏品圖,第3張
道光十五年(1835)岸社番馬下六具催呈
  • 編號
    • 編 目 號:AH000529
  • 主題
    • 分類1:古文書
  • 名稱
    • 登錄名稱:印章契約書
    • 中文 名稱:道光十五年(1835)岸社番馬下六具催呈
    • 其他名稱:全集題名:岸裡大社文書
  • -數量-
    • 單 位:
    • 數 量:1
  • 族群/地點
    • 所屬族群:平埔族(巴則海族)
    • 來源地點:岸裡社
  • 時代
    • 製作/使用西元年代:道光十五年(1835)
    • 製作/使用時代:清朝
  • 材質
    • 主材質分類:紙質
  • 尺寸/度量
    • :430  mm
    • :390  mm
    • 其他測量值:48x44 cm
  • 外觀描述
    • 型制/特徵描述:道光十五年(1835)岸社番馬下六具催呈
    • 原件與否:原件
  • 內容/意義
    • 作者:潘兆仁、潘兆敏兩大房
  • -備註-
    • 備 註:自臺灣總督府博物館接收
    • 參考資料:1、林文凱,〈清代刑事審判文化:以臺灣命盜案件審判個案之分析〉,《法制史研究》,25期(2014年6月),頁95-130。2、熟番,https://nrch.culture.tw/twpedia.aspx?id=3578。3、陳秋坤,〈平埔族岸裡社潘姓經營地主的崛起,1699-1770〉,《近代史研究所集刊》,20期(1991年6月),頁1-35。
  • 藏品描述
    • 描述:岸裡社在康熙末年接受官方招撫,成為「熟番」,往後需負擔納稅、繇役等。該件古文書內容圍繞在,一名正在服繇役的岸裡社番人乞求更換差事一事上。岸裡社番人馬下六由完至官府服繇役,奉命追捕邱潤柏、邱九皐等人,但聽聞此等人不但賄賂其他差役,甚至買兇殺害差役,怕害自己在追捕過程中,慘遭殺害,事先向官府報備。馬下六由完稱,自己若不幸遭殺害後,恐無處申冤,若不執行差役又怕惹禍上身,深陷兩難之間,因此乞求官府能夠改換差役。從該件古文書可以得知,清代官僚體制的舞弊相當問題,被告透過賄賂收買差役,干預司法審判,甚至買兇殺害差役,導致該文主角馬下六由完不得不寫下清代版的「不自殺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