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地方法院,范朝棟、范洪漢、范洪灶、范朝燈
圖書文獻類 - 文書檔案
古文書
大正拾貳年六月拾五日
長:26 x 寬:20 (cm)
捐贈
登錄號:20030010315
本物件是大正12年(1923)土地表示變更申請書,張數為3張。戳記有11。地點位在臺北州新竹郡,此物件係大正12年(1923)6月15日所立。此物件內容為土地分筆,座落在新竹,由范朝棟、范洪漢、范洪灶、范朝燈,申請池沼、田地土地表示一案,並繳納規費拾錢後,由臺北地方法院受理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