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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品資訊
民國四十二年廖溫正雲林縣政府通知書藏品圖,第1張
圖檔授權標示:創用CC說明圖示
民國四十二年廖溫正雲林縣政府通知書藏品圖,第2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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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四十二年廖溫正雲林縣政府通知書藏品圖,第3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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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四十二年廖溫正雲林縣政府通知書藏品圖,第4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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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四十二年廖溫正雲林縣政府通知書藏品圖,第5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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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四十二年廖溫正雲林縣政府通知書藏品圖,第6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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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四十二年廖溫正雲林縣政府通知書藏品圖,第7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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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四十二年廖溫正雲林縣政府通知書藏品圖,第8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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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四十二年廖溫正雲林縣政府通知書藏品圖,第9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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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四十二年廖溫正雲林縣政府通知書

廖溫正

立契人:廖溫正,  

圖書文獻類 - 文書檔案

古文書

中華民國四十二年六月13日

長:39 x 寬:25 (cm)

OB880386-001 雲二崙 字第 441號 雲林縣政府通知書 發文  附件 私有耕地徵收清冊一份(計3張) 日期 中華民國四十二年六月13日 字號 雲府地籍字第一二七九九號 一、 查貴戶出租耕地,業經本府依照實施耕者有其田例條規定公告確定征收。 二、 茲檢附貴戶私有耕地征收清冊一份計八張 三、 即希於接到通知書十日內將征收土地(1)土地權利書狀(2)有關證件(3)三七五租賃契約向土地所在地政事務所承繳(土地所有權狀 無論全筆征收穫一筆土地部分征收,均應呈繳,如為共有土地,應將各共有人所執書狀,或保持

購置

登錄號:19990010394

本物件為民國42年(1953)廖溫正雲林縣政府通知書,通知時間為民國42年(1953)6月13日。地點在西螺鎮,收件人為廖溫正,內容:「雲林縣政府所發給廖溫正耕者有其田地主田地徵收通知書。」

藏品描述-授權標示:創用CC說明圖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