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光等2人
立契人:林光、林王等, 林義利
圖書文獻類 - 文書檔案
古文書
紙
1877~1877
長:54 x 寬:76 (cm)
仝立賣杜絕盡根園契人佳里興保子龍廟庄林尾磘得王等有承祖父鬮分應份課園一坵年帶徐光珍供穀三斗正坐落在□□□□東至楊家并曾家園西至柯家園南至楊家園北至李家園四至明白為界今因乏銀費用□□□□□□□問叔兄弟姪不能承受外托中引就與本庄林義利出頭承買三面言議著時價六□□□□□□□□其銀即日仝中交訖其園隨即踏界付銀主掌管招佃耕作收稅納課抵利不敢□□□□日後子孫不敢言及找贖滋事保此園果個是磘得等承祖父之業與房親人等無干亦無重張典掛他人□□併無拖欠舊租以及來歷交加不明為碍如有此情磘得等自出頭抵當不干銀主之事□□□□□□□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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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錄號:19970010839
本物件為西元1881年(光緒7年)林光等2人仝立賣杜絕盡根園契,張數為2張。戳記有12,為「福建等處布政使司之印」1枚、「福建等處布政使司之印」半截戳記1枚、「嘉義縣邑用印」6枚、「嘉義縣邑用印」半截戳記2枚、紅單字號用印1枚、半截戳記1枚。立契人為佳里興保子龍廟庄林尾磘得王等,有承祖父鬮分應份課園1坵,杜賣物所在地點為本社東勢,年帶徐光珍供穀3斗。因乏銀費用,賣與本庄林義利,交易金額為陸捌銀200大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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