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首頁 > 藏品資訊
:::
藏品資訊
嘉慶十六年鄭八愷等二人立賣杜絕盡根契藏品圖,第1張

圖檔授權標示:


嘉慶十六年鄭八愷等二人立賣杜絕盡根契藏品圖,第2張

圖檔授權標示:


嘉慶十六年鄭八愷等二人立賣杜絕盡根契藏品圖,第3張

圖檔授權標示:


嘉慶十六年鄭八愷等二人立賣杜絕盡根契

鄭八愷等2人

立契人:鄭八愷、鄭八音, 洪伯達

圖書文獻類 - 文書檔案

古文書

1811~1811

長:49 x 寬:49 (cm)

立賣杜絕盡根契字人鳳邑維新里圍仔庄鄭八愷八音等有承父公業鬮分應份田作三股輪流田一所大小共四坵受種子七分併帶小埤一口埤底魚蝦灌溉在內坐落土名在圍仔內社前年納戶名蘇□萃正供谷一石六斗六升二合正東至本宅田西至林宅田南至蘇尾田北至本宅田四至明白為界今因乏銀費用托中引就將公田三股輪流三年抽出一年賣與郡城內洪伯達出頭承賣三面言議著下時價番銀六十五大員其銀即日仝中見交訖其田隨付銀主前去掌管收成納課永為己業一賣仟休日後子孫不敢言及找贖保此田果係是愷有承祖父鬮分應份物業與別房親收兄弟姪無干亦無重張賣與他人以及來歷交加不明等

購置

登錄號:19940010195

本物件為西元1811年(嘉慶16年)3月鄭八愷等2人立賣杜絕盡根契字。立契人為鳳邑維新里圍仔庄鄭八愷、鄭八音等,有承父公業鬮分田作3股,輪流田1所大小共4坵,受種子7分、帶小埤一口埤底魚蝦灌溉在內,坐落土名在圍仔內社前,年納戶名蘇㧞萃正供谷1石6斗6升2合正。因乏銀費用,將公田3股輪流3年抽出1年賣與郡城內洪伯達,交易金額為時價番銀65大員。正供,係指法定的賦稅。清代臺灣漢人的開墾土地課稅,在劉銘傳實施清賦前由大租戶向官府繳納,稱為正供。此公田年納戶名蘇□萃正供谷,洪伯達買下田業後,必須一併繳納正供。「杜賣」同「絕賣」,即「完全賣斷」意,同「杜賣斷根契」、「絕賣盡根契」,屬於完全賣斷的性質。

藏品描述-授權標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