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章敬等3人
立契人:林章敬等3人, 林本源
圖書文獻類 - 文書檔案
古文書
紙
光緒拾玖年拾壹月
長:54 x 寬:79 (cm)
捐贈
登錄號:19980010718
本物件為西元1893年(光緒19年)林章敬等3人仝立杜賣盡根水田埔地屋字契(契尾),張數為2張。戳記有7,為「福建等處布政使司之印」1枚、「淡水縣邑用印」3枚、「淡水縣邑用印」半截戳記2枚、印章1枚。立契人為林章敬等3人。杜賣盡根契,即買賣契約,係指土地或地上所有物,完全永遠賣斷的契約。本契約之所有物為田業1處。杜賣所有物地點為桃澗保中興庄,配納業主林大租粟。林章敬等人因乏銀別用,將此業賣給林本源。交易金額為價銀600大員。板橋林家,為臺灣五大家族之一,林本源為林家之商號,為林家第三代林國華之本記號,及弟林國芳之源記號之合稱。林維源為林家第四代,林國華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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