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檔授權標示:
媽樹等3人
立契人:媽樹、娘溪、其華, 永金
圖書文獻類 - 文書檔案
古文書
紙
1857~1857
長:43 x 寬:41 (cm)
購置
登錄號:19990011032
本物件為西元1857年(咸豐7年)媽樹等3人立杜賣盡根屋契,張數為1張。無戳記。立契人為媽樹、娘溪、其華。杜賣盡根契,即買賣契約,係指土地或地上所有物,完全永遠賣斷的契約。本契約之所有物為瓦茅屋1所。杜賣所有物地點為罩蘭竹圍仔庄。媽樹等人因乏銀別創,將此業賣給族侄永金。交易金額為價銀30大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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