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下四老完、阿敦阿沐
立契人:番婦六下四老完、阿敦阿沐, 廖大瀛
圖書文獻類 - 文書檔案
古文書
紙
1855~1855
長:42 x 寬:41 (cm)
立胎借銀字岸裡社番婦六□□□仝男阿敦阿□自有承管父遺下水田一處坐土溪圳大湳業典至□□□原約內分明遞年晋存伙食租谷一十二石正今因番主乏銀應用托中問到廖大瀛官手內偹出佛銀二十四大員正面交番主六下親收足訖即日三面□□□□□租谷付交銀主前去掌管收抵字內銀利息逐年清□□□□□限銀還租還併借約還如無銀還仍照原約所行各不淂異言生端滋事等情此係二比甘愿兩無反悔仝欲有憑立胎借銀字一紙付執為照 即日批明字內寔偹出佛銀二十四大員正面交番主親收足訖批照 已在場岸裡社總土目游順益長行記
購置
登錄號:19950010113
本物件為西元1855年(咸豐5年)6月土溪圳大湳庄六下四老完、阿敦阿沐胎借銀字,有「岸裡社縂土目潘順益長行記」章4枚。立契時間為西元1855年(咸豐5年)6月,地點位在土溪圳大湳庄,內容為立契人六下四老完、阿敦阿沐自有承管父遺下水田1處,坐土溪洲大湳庄,向廖大瀛胎借佛銀24大員。胎借契指的是有擔保的金錢貸借契約。
藏品描述-授權標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