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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品資訊
中華民國五十年雲林縣長林金生開立雲林縣五十年度示範農地重劃地區各項補償費領受通知書藏品圖,第1張
圖檔授權標示:創用CC說明圖示
中華民國五十年雲林縣長林金生開立雲林縣五十年度示範農地重劃地區各項補償費領受通知書

雲林縣政府

立契人:廖溫正等6人,  

圖書文獻類 - 文書檔案

古文書

中華民國五十年 月 日

長:27 x 寬:20 (cm)

雲林縣五十年度示範農地重劃地區各項補償費領受通知書 查台端承領本縣西螺引進西圳地區土地,參加農地重劃,業經公告期滿並通知 所有 在案。台端應領地價差額及農路水路用地補償費共計新台幣参百伍拾弍元整,希 面積 攜帶本通知書及1.國民身份證2.本人印章於本年六月十五日前往臺灣土地銀行斗六分行領取。 右通知 廖溫正溫魁溫進史賬溫義史豪等6人:住西螺鎮光華里三鄰建興路八十一號 縣長林

購置

登錄號:19990010522

本物件為民國50年(1961)雲林縣長林金生致廖溫正、溫魁、溫進、史賬[眼]、溫義、史豪等6人雲林縣五十年度示範農地重劃地區各項補償費領受通知書,共1張。內容記載:雲林縣五十年度示範農地重劃地區各項補償費領受通知書,公文編號50.5.5雲府金地籍字第18255號,通知廖溫正等6人共有土地坐落本縣西螺引進西圳地區土地,參加農地重劃,業經公告期滿並通知在案,應領地價差額及農路、水路用地補償費共計新臺幣352元整。請於本年6月15日前,攜帶本通知書及1.國民身份證2.本人印章,前往臺灣土地銀行斗六分行領取。雲林縣長林金生署名。物件上有「雲林縣政府印」1枚,公文編號「50.5.5雲府金地籍字第18255號」1枚,另有「為便利發款起見特定左列日期地點派員前往辦理/5月8日安定里辦公處/5月9日楊賢村廖代表宅/5月10日西螺地政事務所」戳記1枚。共3處印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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