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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品資訊
同治五年李阿皮等五人仝立杜賣盡根水田契(契尾)藏品圖,第1張
圖檔授權標示:創用CC說明圖示
同治五年李阿皮等五人仝立杜賣盡根水田契(契尾)

李阿皮等5人

立契人:李阿皮等5人, 林本源

圖書文獻類 - 文書檔案

古文書

同治五年十二月

長:55 x 寬:78 (cm)

捐贈

登錄號:19980010576

本物件為西元1866年(同治5年)李阿皮等5人仝立杜賣盡根水田契(契尾),張數為2張。戳記有7,為「福建等處布政使司之印」1枚、「新設臺北府淡水縣用印」5枚、「清賦騐訖」1枚。立契人為李阿皮等5人。杜賣盡根契,即買賣契約,係指土地或地上所有物,完全永遠賣斷的契約。本契約之所有物為有承祖父用李春和字號買過宗親李衍魯水田1處。杜賣所有物地點為擺接保芎蕉腳永和庄,配大坡圳水、帶納業主大租粟。李阿皮等人因乏銀別用,將此水田賣給林本源。交易金額為紋銀271兩2錢5分。板橋林家,為臺灣五大家族之一,林本源為林家之商號,為林家第三代林國華之本記號,及弟林國芳之源記號之合稱。林維源為林家第四代,林國華之子。

藏品描述-授權標示:創用CC說明圖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