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應祥
器物類 - 商業財產
碑碣拓本
1874~1874
寬:77 x 高:242 (cm)
原碑尺寸(寬):61.00 , 原碑尺寸(高):204.00 , 原碑尺寸(厚):8.80
大清同治十三年夏六月丙戌,福建陸路提督黔中羅大春欽奉諭旨,巡防臺朔,開禁撫番。秋七月癸丑,師次蘇澳;八月辛未,達大南澳。
初臺澎道江右夏獻綸以千人伐木通道,自蘇澳及東澳;七月戊午,還郡。東澳以往萬山茸然,□古未薙;兇番伏戎,大為民害。
大春徵募濟師斧之、斤之,階之、級之,碉之、堡之;又從而以番說番,招撫之。於戰!軍士縋幽鑿險、宿瘴食雱,疫癘不侵、道路以闢。
朝廷威福也,將校用命也,不可不紀。囑幕次三衢范應祥撰文,三山應道本書丹,龍眼方宗亮、齊安高士俊選石,勒諸大南澳道左,黔中馮安國監造。
採拓
登錄號:19580010010
本物件為西元1874年(同治13年)牡丹社事件發生,清廷命欽差大臣沈葆楨來臺處理各項防務與善後事宜。沈氏以為臺灣東部地曠物豐,屢遭外人垂涎,唯有後山開禁,鼓勵墾殖,以解決原住民常居化外的遺憾;乃推行「開山撫番」政策,調兵分南、北、中三路鑿山開道,用以連絡前山與後山。
福建陸路提督羅大春負責北路,自蘇澳以迄花蓮。同年八月,兵抵大南澳,勒碑以誌朝廷威福與將士用命,並明篳路藍縷的艱辛。碑文曾收錄收「明清碑碣選集」、「北碑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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