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步雲
器物類 - 商業財產
碑碣拓本
1844~1844
寬:89 x 高:179 (cm)
原碑尺寸(寬):75.00 , 原碑尺寸(高):149.00 , 原碑尺寸(厚):0.00
蓋聞莫為之前,雖美而弗彰;既為之後,雖盛而弗傳。緣我梅坑玄天上帝,由來久矣。稽昔自乾隆年間,先輩之人於元宵夜設立「柑燈」,生放微利,粒積香燈銀項不少。
始則李紹辦理,次則邱勤接之,再則莊尚繼之,後則莊源仍之,俱侵漁噬嗑。迨至嘉慶晚年,有本街職員劉深池出首,鼎力鳩集。於道光五年十二月買過吳天生等水田一甲五分,址在尾庄洋橫山仔前,配圳水灌溉,東至劉家田橫圳,西至劉家田併大路,南至劉家田路,北至吳家田;契價銀弍百玖拾員,親立杜賣契一紙,帶上手契二紙,共三氏;為中人吳芽,知見母親黃氏。
又於道光廿一年正月買過吳帝傳等水田一甲五分併園一所,址在尾庄洋橫山仔腳,配圳水灌溉,以前段毗連,東至詹、劉二家田,西至埔仔水溝,南至上帝公田,北至山腳;契價銀弍百捌拾員,立賣杜契一紙,帶上手契西紙、圳路字一紙,共六紙;為中人吳興宗,代書人王步雲,公見人葉主何。
此兩宗田業,各有立契為憑。其遞年所收租稅,除元宵祭費外,所存之項,留為公銀;倘有應用之際,當邀眾議妥,方得取用,毋許濫開。第恐年久契沒,理應勒石,以垂久遠;俾後賢存閱,頗知來歷之可據也。爰為立記。
大清道光二十四年陽月 日立。
採拓
登錄號:19580010241
本物件為西元1844年(道光24年)元宵香燈石碑記;碑記即在叙述該廟祀業原田,載明田業地界四至,勒石以垂久遠,時在。玉虛宮主祀玄天上帝,昔設「柑燈」供信徒祈福,所得充為香燈費用。及後,集地方善信力量,購置兩宗田業以收租稅,除為元宵祭費,餘者留為公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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