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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品資訊
明治三十五年潘大義立杜絕盡根契字藏品圖,第1張
圖檔授權標示:創用CC說明圖示
明治三十五年潘大義立杜絕盡根契字

潘大義

圖書文獻類 - 文書檔案

古文書

1902~1902

長:47 x 寬:47 (cm)

立杜絕盡根契字人下淡水社老碑庄潘大義。有承祖父開墾園壹坵,受丈壹甲貳分。自於光緒拾四年經丈下下則園壹甲貳分,年完納錢粮壹兩伍錢玖分捌厘四毫。坐落土名在水泉尾。東至李家園為界,西至潘家園為界,南至車路為界,北至李家園為界,四至界址明白為界。今因乏銀費用,愿將此園出賣。先盡問房親叔兄弟侄人等不能承受外,托中引就向與萬丹街泰吉號李士祥兄弟出首承買。仝中三面言議時價陸捌佛銀肆佰大員足正。銀契即日仝中兩相交訖,其園隨即踏明界址付銀主前去起耕掌管,招佃耕作,收租完納錢粮為業。一賣千休,葛籐永斷。日後子孫不敢言及貼贖找

購置

登錄號:20070010200

本物件為西元1902年(明治35年)潘大義立杜絕盡根契字,共1張,有8枚戳記,包含「田租」1枚、「下淡社老碑庄業主潘大義記」4枚、「放□□ 給下淡社官隊 林眾義戳記」1枚、「下淡水社 潘登成記」1枚、「下淡水社 潘文成記」1枚。本契約年代為西元1902年(明治35年),立契人為潘大義,為中人林眾義、知見人潘登成、代書人潘文成。契約內容為下淡水社老碑庄潘大義因乏銀費用,欲將原先承祖父之土地出售,以68佛銀400大員售予萬丹街泰吉號李士祥兄弟,此為賣斷,日後不得找洗。該土地之土名為水泉尾,1888年(光緒14年)曾清丈,其四方界址為東至李家園、西至潘家園、南至車路、北至李家園為界。

藏品描述-授權標示:創用CC說明圖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