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文元等2人
立契人:鄭文元鄭琳傳
圖書文獻類 - 文書檔案
古文書
紙
光緒拾柒年十二月
長:49 x 寬:50 (cm)
複製
登錄號:20030013583
本物件為西元1891年(光緒17年)鄭文元等2人仝立杜賣盡根山埔園樹木契字,張數為1張。戳記有2,為「林野調查驗訖」1枚、印章1枚。立契人為鄭文元、鄭琳傳。杜賣盡根契,即買賣契約,係指土地或地上所有物,完全永遠賣斷的契約。本契約之所有物為埔園樹木3處。杜賣所有物地點為苑裡坑苔牛湖山尾。鄭文元等2人因乏銀別創,將此山埔園樹木賣給宗親有拔叔。交易金額為價銀40大元。此契約蓋有「林野調查驗訖」戳記,係表示此筆土地在林野調查事業中所確認的所有權歸屬。林野調查為日治時期臺灣總督府殖產局所進行的調查事業,以查定林野之官有或民有的歸屬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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