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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品資訊
昭和十八年范朝坤持分土地賣渡証書藏品圖,第1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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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和十八年范朝坤持分土地賣渡証書藏品圖,第2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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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和十八年范朝坤持分土地賣渡証書藏品圖,第3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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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和十八年范朝坤持分土地賣渡証書藏品圖,第4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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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和十八年范朝坤持分土地賣渡証書藏品圖,第5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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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和十八年范朝坤持分土地賣渡証書藏品圖,第6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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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和十八年范朝坤持分土地賣渡証書藏品圖,第7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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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和十八年范朝坤持分土地賣渡証書藏品圖,第8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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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和十八年范朝坤持分土地賣渡証書藏品圖,第9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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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和十八年范朝坤持分土地賣渡証書藏品圖,第10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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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和十八年范朝坤持分土地賣渡証書藏品圖,第11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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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和十八年范朝坤持分土地賣渡証書藏品圖,第12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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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和十八年范朝坤持分土地賣渡証書藏品圖,第13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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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和十八年范朝坤持分土地賣渡証書

范朝坤

圖書文獻類 - 文書檔案

古文書

昭和拾八年壹月弍拾九日

長:25 x 寬:17 (cm)

捐贈

登錄號:20030011259

本物件為昭和18年(1943)范朝坤持分土地賣渡証書,張數為13張。戳記有66,為「新竹地方法院」4枚、「新竹地方法院」半截戳記20枚、印章30枚、印章半截10枚、字號用印2枚。立契賣渡契字人為范朝坤,買受人為高原登一。賣渡證為日治時期的買賣契約用法,係指土地或地上所有物,完全永遠賣斷的契約。本契約之所有物為土地及地上物。杜賣所有物地點為新竹郡關西庄坪林。范朝坤將土地賣給高原登一。交易金額為4280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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