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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品資訊
光緒十七年鳳山縣正堂李為徵收租榖納戶□得之納戶執照(字第三千四百七十二號)藏品圖,第1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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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緒十七年鳳山縣正堂李為徵收租榖納戶□得之納戶執照(字第三千四百七十二號)藏品圖,第2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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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緒十七年鳳山縣正堂李為徵收租榖納戶□得之納戶執照(字第三千四百七十二號)

李為

立契人:●得

圖書文獻類 - 文書檔案

古文書

1891~1891

長:24 x 寬:12 (cm)

購置

登錄號:20070010626

本物件為西元1891年(光緒17年)鳳山縣正堂李為徵收租榖納戶□得之納戶執照。此執照係西元1891年(光緒17年),黎字第3472號,其內容載明特授淡水縣調署鳳山縣正堂李,為徵收租榖佃戶□得,已在西元1891年(光緒17年)繳納丈單第67820號的錢糧銀2兩1錢4分7厘,給單付執為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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