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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品資訊
同治七年金盛等人立典契字藏品圖,第1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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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治七年金盛等人立典契字藏品圖,第2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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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治七年金盛等人立典契字藏品圖,第3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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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治七年金盛等人立典契字

金盛等4人

圖書文獻類 - 文書檔案

古文書

1868~1868

長:45 x 寬:42 (cm)

立典契字人布與保和興街族姪金盛兄弟仝姪有自置田園一處坵數不計土名坐在下湳仔竹惟內東至點田西至車路南至富立屋背溝併帶店地背至大溝南至自記東至點田西至點田又併帶外惟竹木水分透溝通流灌溉田苗年納張業主硬租谷四石正伹各明白為界今因欲銀費用兄弟商議情愿將此田園地基竹木出典先問內親人等不欲承受外托中送就與港尾庄房內叔金相兄弟出首承典當日仝中三面言議出得時值典價佛銀一佰五十大員正即日立契兩相交付契面銀仝中交過親收足訖其田園地基竹木即踏過付銀主掌管收租納課永為己業保此業明是金盛自置之業與內外親疎人等無干並無重張典借他人財

登錄號:19940010122

本物件為西元1868年(同治7年)金盛等人立典契字,有「大川信記」章1枚。立契時間是西元1868年(同治7年)3月,立契人為布嶼保和興街金盛兄弟同姪有自置田園1處,坵數不計,土名坐在下湳仔竹惟內,東至點田、西至車路、南至富立屋背溝;併帶店地背至大溝、南至自記、東至點田、西至點田;又併帶外惟竹木水分,透溝通流灌溉田苗。年納張業主硬租谷4石正。今因欲銀費用,將此田園地基竹木出典與港尾庄房內叔金相兄弟,言議出得時值典價佛銀150大員正。典期不拘年限,原主備銀取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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