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貴記
器物類 - 商業財產
碑碣拓本
1874~1874
寬:60 x 高:89 (cm)
原碑尺寸(寬):60.00 , 原碑尺寸(高):89.00 , 原碑尺寸(厚):0.00
立喜緣香祀田施主貴記號黃鄭氏率男兆豐、(兆)乾,承故夫武生黃廷献遺□施地建堂;因一時諸善信鳩金未集,虔崇佛聖,暫祀本家堂。先將總照內批,抽出上手承過李黃氏田一所,址在牛稠埔庄,東至蘆竹□溝,西至方家竹圍大路,南至王家田水溝路,北至溪為界;大小坵數不計,內帶私埤一口及埤水流灌,契價銀壹仟大員,年帶納戶首豐永盛正供租谷弍石壹斗陸升,投稅布字四萬陸仟壹百七十九號。罔料父疾篤,特囑我兄弟仝堂于照內經有批明,此乃子尊嚴命、妻順夫言,不敢改易。合鉉德堂落成即立碑記在堂,永遠香燈配祀,日後子孫不得爭收,口恐無憑,合立石存昭。
同治十三年歲甲戌葭月 日,施主黃貴記立
採拓
登錄號:19920010066
本物件為西元1874年(同治13年)鉉德堂創建落成記事;言明所購置田園地界四至與年收租皆作為香燈祀業,為恐黃氏子孫爭收,因立石存昭。今碑斷裂為二。西元1858年(咸豐8年)黃貴記捨厝、地以為佛堂,因諸善信鳩金不足而未建堂,乃暫祀佛祖於黃宅。
宗族每捐獻田園土地,以其租穀作為祠堂香燈之資,所以其祀業相當龐大。
然而此等祀業每為不肖子孫所覬覦,為有效遏止不肖者奸謀圖利,望往明定族規垂世,以確保祭祀不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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