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詳、不詳
器物類 - 商業財產
碑碣拓本
1893~1893
寬:58 x 高:172 (cm)
原碑尺寸(寬):0.00 , 原碑尺寸(高):0.00 , 原碑尺寸(厚):0.00
鄭公議鄞山寺如遇祭祀演戲□山閑人聚黨糾眾以及在寺旁賭博寺致生事端倘敢故違咎有攸歸與否寺中無涉作。 碑光緒拾九年五月吉日臺北汀眾公啟
採拓
登錄號:19840010001
本物件為西元1893年(光緒19年)淡水地區汀洲籍住民,經由「公眾議論」的方式而制定寺規,嚴禁閒雜人等於寺內聚賭、喧擾,以保寺內安寧。
地方街庄或家族祠堂,基於特殊需要而制定的公議或規約,將公約的旨趣用諭告的形式示禁,以達到約束的作用。
藏品描述-授權標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