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詳、不詳
器物類 - 商業財產
碑碣拓本
1739~1739
寬:72 x 高:150 (cm)
原碑尺寸(寬):72.00 , 原碑尺寸(高):150.00 , 原碑尺寸(厚):0.00
天后娘娘為水師福曜,凡操舟楫者莫不受其德澤。我朝褒封錫扁,典至渥也。圓叨蒙憲恩,調補澎左,得登廟堂,瞻禮聖像。然香燈斷續,亦非所以昭誠敬。爰是謀之分府周公回明、協憲顧大老爺,莫不嘉其義舉,樂成厥事,各捐俸紋銀十二兩;圓亦捐薄俸十二兩,共成三十六兩。……民收稅,月得銀六錢五分紋廣,付諸鄉老,以為廟中香費,垂諸永久。謹勒數言於石,以誌盛事云。
福建澎湖海防糧捕分府加一級周緯于仁、鎮守福建澎湖水師等處地方副總兵官帶紀錄……、福建澎湖水師協標中軍副府……。
乾隆四年蒲月穀旦。
採拓
登錄號:19580010660
本物件為西元1739年(乾隆4年)澎湖文武官員捐俸購店,以月入租金充為天后宮香燈費用,因勒石以誌盛事。文中署名落款因碑面風化剝損,不易辨讀,然讀前後文可知,「澎湖海防糧捕分府」即澎湖通判周于仁,「澎湖水師副總兵官」即副將顧元亮,「澎湖水師協標中軍副府」即遊擊柳圓,柳氏亦係本文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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