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葛等2人
立契人:張葛
圖書文獻類 - 文書檔案
古文書
咸豐己未年九月
長:57 x 寬:72 (cm)
購置
登錄號:20050010362
本物件為咸豐9年(1859)張葛立杜賣盡根田契字(含契尾),張數為2張。戳記有13,為「福建等處布政使司之印」1枚、「福建等處布政使司之印」半截戳記1枚、「彰化縣邑用印」5枚、「彰化縣邑用印」半截戳記4枚、印章半截2枚。立契人為張葛、張恭。杜賣盡根契,即買賣契約,係指土地或地上所有物,完全永遠賣斷的契約。本契約之所有物為水田1叚。杜賣所有物地點為東勢庄,帶大甲溪坡圳水。張葛因乏銀別創,將此水田賣給林和衷。交易金額為佛銀120大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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