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根土
立契人:蔡根土, 陳蔡氏儉
圖書文獻類 - 文書檔案
古文書
紙
昭和四年旧四月拾参日
長:28 x 寬:39 (cm)
金圓借用證書
債權額 金貳百五拾絲也
辨濟期限 未定
利息額 元金每百円也全年利●金拾參円也
利息支拂時期 每壹箇年壹回支拂
擔保物件 ナこ
摘要 ナこ
右記之借用係雙方當面議定前記之條約經兩相許諾該借用金確實領收足訖其母利金屆期合應備齊返還不得拖欠倘有故違任從貴殿處分不敢異議另約連帶保証人與借主連帶責●恐口無憑特立金圓借用證書壹紙付執為據
右之金額確實借用領收候也
昭和四年舊四月拾參日
台中州南投郡南投街茄苳脚四二一番地
借用人蔡根圡
購置
登錄號:19990011135
本物件為昭和4年(1929)旧4月13日借用人蔡根土致金主陳蔡氏儉金圓借用證書。內容為臺中州南投郡南投街茄苳腳421番地借用人蔡根土,于昭和4年(1929)旧4月13日確實借用領收金額250□,清償期限未定,利息額本金每百円全年利子金13円,利息支付時間每年一次支付。物件上有「蔡根土」印記5處,左下角有代書人簡勳「儉勳」印記1枚,共印記6處。物件右上角貼有「日本政府收入印紙10錢」印花稅1枚。
藏品描述-授權標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