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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品資訊
乾隆四十九年布字捌千肆百捌拾玖號右給淡防廳業戶張必榮之契尾藏品圖,第1張
乾隆四十九年布字捌千肆百捌拾玖號右給淡防廳業戶張必榮之契尾藏品圖,第2張
乾隆四十九年布字捌千肆百捌拾玖號右給淡防廳業戶張必榮之契尾藏品圖,第3張
乾隆四十九年布字捌千肆百捌拾玖號右給淡防廳業戶張必榮之契尾

臺灣布政司

立契人:張必榮,  

圖書文獻類 - 文書檔案

古文書

1784~1784

長:51 x 寬:40 (cm)

登錄號:19810010470

本物件為西元1784年(乾隆49年)10月布字8489號右給淡防廳業戶張必榮之契尾,有3枚方章及3枚騎縫章。其內容載明立賣田地人有明,因使用不便,別無輾轉,今將自己山界壹所位於海山庄賣與淡防廳業戶張必榮為業,同中盲定照依時值賣價元系銀109兩5錢正,納稅銀3兩2錢8分5厘正。當日銀業兩交,外無欠少,錢糧隨地過割,恐後無凴,立此為存照。有3枚方印及3枚騎縫章。清代民人在繳納契稅時,由官方給予一份以印刷定型的文件,內容記載了業戶姓名、土地座落,黏貼於契約尾端,即為契尾,用以證明已完成納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