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詳、不詳
立契人:張潘氏等
圖書文獻類 - 文書檔案
古文書
1901~1901
複製
登錄號:20020010143
本物件為西元1901年(明治34年)8月8日臺中縣第363號契尾給林石生,其內容載明立賣田地人張潘氏、張來生和張阿添,住在苗栗二堡春番社,於西元1851年(咸豐元年)9月把土地賣給林炳貴、林肇生相續人林石生,住在苗栗二堡北勢窩38番户。所賣土地位於苗栗二堡北勢窩庄,下下則園土地2甲、中則田地4分1毫2系、下則田3分6厘9毫2系小租權。所賣價格金為80円也,納契稅銀金2円40錢也,遵照西元1897年(明治30年)律令第4號契稅規則頒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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